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19年推免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为做好推免生遴选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学校推免办法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含奖励分值明细、综合成绩构成等综合排名遴选原则),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名单如下:
组 长:周玉国
副组长:董典同
成 员:曲良波、赵景波、聂廷远、王金龙、宋传旺、周 炜
王日宏、林旭梅
秘 书:王俊富
二、推免类别和名额分配
1. 推免生类别分为: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
2. 本年度,学院普通推免生名额为11人。综合考虑专业学科评估成绩、拥有硕士点情况、毕业人数等情况,制定推免生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特殊学术专长者推免生和退役学生名额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占用学院名额。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 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 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二)各类免推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具体条件:
1. 普通推免生:
(1)前6个学期(学制为5年的为前8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简称素质评价,下同)排名,应在所在全年级专业总排名前30%(如30%不满足推免要求,可按排名依次顺延),素质评价所采用的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2)外语水平成绩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FEL成绩≥75分(两年有效),或GRE考试成绩≥295分(五年有效),或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PETS-5考试成绩≥60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证明成绩证明。外语成绩证明应于当年9月1日前获得。
2. 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申报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需由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并给出具体推荐理由,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经推免生所在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初审认定且公示无异议:
(1)截止于当年8月31日前获得下列成果者,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70%(含),英语成绩需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艺术类360分)及以上。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组织的公开审核答辩,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简称直接推免专长生,下同)。直接推免专长生由学校单独预留名额,且不占推荐学院名额。
①在《青岛理工大学大学本科生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认可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比)赛(详见附件)获得最高奖(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或参加由国际学科、专业协会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
②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在学校规定的SCI三区及以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2)截止于当年8月1日,获得下列成果者,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艺术类360分)及以上。经本人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审核答辩,学校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学校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额择优推荐(名额由学校预留统筹,不占推荐学院名额),具体要求参照《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专长推免研究生实施细则》:
①在《青岛理工大学大学本科生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认可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比)赛获得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参加由国际学科、专业协会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
②获得山东省教育厅认定的各类省级学科、专业竞(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
③在本专业领域,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以第一作者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专长推免研究生实施细则》规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 退役推免生:
为鼓励更多高素质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学生入伍数量和质量。对于具有在校期间服兵役经历,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艺术类360分)及以上,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学校保卫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获得免推资格。退役推免生名额由学校预留统筹,且不占推荐学院名额。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根据学校推荐工作部署,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9月12日)
(二)学院公布前六学期素质测评成绩,确定符合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将推免生工作细则通知到本人。(时间:9月12日)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申报类别(每人限申请一个类别)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放弃申请的,填写放弃申明并签字。(时间:9月13日前)
(四)学院会同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申请推免学生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审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5人及以上)对提出(申请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退役推免生)资格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业审核专家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报研究生处存档。学院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及素质评价成绩及按全年级专业排名,按学生申报的推免类别在学院内张榜公示。(时间:9月14日前)
(五)学院按学校布置要求将经审核符合申报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学院审核意见等,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由研究生处汇总。(时间:9月15日前)
(六)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符合普通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按不高于1:1.5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情况确定)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占 80%)和考核成绩(占 20%)组成。即综合排名成绩=平均素质评价成绩×80%+考核成绩×20%。考核成绩要参考学业竞赛、科研成果、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荣誉称号等,主要以面试得分为主。各学院根据综合排名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推免名单,并及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分配名额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由研究生处汇总。(时间:9月17日前)
(七)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答辩。研究生处按照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答辩结果和《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专长推免研究生实施细则》确定学术专长推免名单,并及时对答辩结果和推免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特殊专长生推免类别分别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时间:9月17日前)
(八)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相关信息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时间:9月19日前)
(九)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时间:9月21日)
(十)推免生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时间:9月22日以后)
五、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
(一)严查学术不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计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 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 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 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三)学院认真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本单位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有关人员,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四)本实施细则若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本细则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申诉、监督电话:68052213,邮箱qlb@qut.edu.cn。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0日
附件1: 2019届毕业生各专业普通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专业名称 |
总人数 |
直接入 围名额 |
统筹 名额 |
备注 |
自动化 |
129 |
4 |
1 |
各学科组分别组织面试,确定直接入围的学生;学院审核专家组将从三个学科组中未直接入围的学生中排名最靠前的学生中遴选确定最后一个名额(统筹名额)。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49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9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13 |
4 |
网络工程 |
65 |
软件工程 |
105 |
软件工程(服务外包) |
80 |
电子信息工程 |
97 |
2 |
通信工程 |
105 |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大学本科生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
序号 |
奖项名称 |
1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2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3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4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5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6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7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8 |
中国大学生iCAN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
9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10 |
全国大学生化工安全设计大赛 |
11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12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13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
14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15 |
全国大学生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
16 |
全国大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大赛 |
17 |
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 |
18 |
全国大学生“用友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
19 |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20 |
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
21 |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22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23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24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25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26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27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28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29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说明:
1、学校将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学会和山东省教育厅认可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进行动态调整。
2、未列入列表的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学校将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根据赛事的影响力和学生参赛实力在经学校推免遴选领导小组讨论认定;
3、国际级竞赛下设的中国区总决赛级别为国家级,赛区比赛级别为省级;国家级竞赛下设的赛区比赛级别为省级。
4、竞赛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者组委会官网公布文件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