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学校主页 | 联系我们

学术科研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网站首页 >> 学术科研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

    发布人:曲良波    时间:2018-05-22   点击:[]

    各学院、有关平台负责人:

    根据教育厅教科处函【2018】9号文“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教育厅拟对全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情况做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是指由我省高校牵头组建的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包含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

    (一)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情况概述(“十二五”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18年5月底,下同)

    1.平台体系构建情况,包括:目标、规划、结构、布局、理念、思路、措施等;

    2.发挥平台科技引领作用,服务国家战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接“十强”产业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情况;

    3.促进学科和专业建设情况;

    4.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情况及运行模式;

    5.主要创新做法和经验。

    (二)科研创新情况

    1.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和经费情况、横向项目立项和经费情况等;

    2.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学术论文发表和专著出版情况、发明专利情况;

    3.科研奖励情况,包括: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奖励情况。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

    1.标志性成果(按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区分)数量、成果转化数量及经济效益情况;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激励机制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成立时间、机构编码、机构级别、法人情况、人员情况、激励措施、近三年技术转移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财务收入情况等;

    3.创建、孵化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时间、注册资本、研发机构持股比例、企业职工总数、技术领域、经营情况、发明专利情况、技术合同交易额、已获融资情况等。

    (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1.拔尖人才引进培养情况,包括:两院院士、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人员、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数量情况;

    2.创新团队情况,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及其他省部级团队;

    3.两院院士、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人员、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出生年月、职称职务、学位、人才计划、从事专业、研究领域、联系方式、邮箱等。两院院士、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人员需填写个人简历;

    4.“山东省高校应用基础研究提升计划”入选人员情况,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出生年月、职称职务、学位、入选年份、从事专业、研究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联系方式、邮箱等。

    (五)人才培养和科研育人情况

    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以及其他人才培养情况。

    (六)国内外合作交流情况

    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与境外科研机构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邀请专家指导工作情况等。

    (七)条件建设情况

    仪器设备原值、专业文献资料情况及获取资料的手段等情况。

    (八)经费投入及支出情况

    1.近三年拨入经费情况,包括:R&D经费拨入,科研事业费,主管部门专项费,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专项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费,国务院其他部门专项费,省、市、自治区专项费,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费,当年学校科技活动经费,金融机构贷款,国外资金,其他资金等;

    2.近三年经费支出情况,包括:转拨给外单位经费、人员劳务费、业务费、固定资产购置费、上缴税金、管理费、其他支出等。

    (九)制度建设情况

    制度名称、制度类型、建立及实施时间等。其中,“制度类型”包括:管理制度(章程)、人员聘任制度、人才评价、考核制度、学生培养模式改革制度、科研组织与协同研究制度、经费保障与管理制度、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制度等。

    (十)存在的问题、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总结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设上的短板与不足,并阐述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工作打算。

    二、材料填写和报送

    请各平台负责人于5月28日后登陆“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http://221.214.56.13:8089/)填写相应表格(科技处会及时发放登录信息),并就上述调研内容撰写总结报告,于6月10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打印,纸质材料(总结报告和打印好的相应表格,一式三份)于6月11日报科技处,电子版发chgk@qut.edu.cn。联系人:金建英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学院及平台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客观地反映本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2.对下一步工作打算,各平台要从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建设措施要具体,目标要明确。

                                                                     科技处

                                                                  2018年5月21日

     


    上一条:学院召开2018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大会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