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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

    发布人:董典同    时间:2018-05-21   点击:[]

     

    青理工党发〔2018〕14号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党总支、分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学校党委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委教育工委部署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列出了42项重点任务清单。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认识抓好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学校党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重点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党委各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党总支、分党委要结合实际,对照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查漏补缺、细化、分解,列出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逐项研究推进,把工作一项一项抓具体、抓扎实、抓到位。对有明确时间要求的具体任务,要抓紧推动落实、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对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要加强研究谋划和统筹协调,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创造条件稳步推进。5月20日前,党委各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党总支、分党委将形成的落实措施清单报党委组织部。

    二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各党总支、分党委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对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着力查找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和工作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各党总支、分党委要集体研究改进措施,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并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工作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个人查摆、上级点评、群众提出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学校党建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对面上表现突出的问题和工作中的明显短板,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党总支、分党委书记要牵头负责、靠上推动,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要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注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问题整改成果。

    三要强化督导落实。党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采取定期调度、随机检查、督导调研等方式,对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指导督导,跟踪抓好落实。各党总支、分党委要紧盯重点任务,组织力量沉到一线,深入党支部和师生,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摸排分析,面对面指导推动。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对高校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党总支、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委各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党总支、分党委要将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一、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学校党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研究提出精准有效的贯彻落实措施。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学校党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使中央精神、省委要求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健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晰议事决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并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备案;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等,必须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建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记实制度。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委结合年度考核向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专题报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中报告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进一步规范沟通的方式、程序、内容等,做到重要决策事先沟通、日常工作定期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带头增进班子团结,带头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维护者和实践者。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委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执行党委集体决定,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分工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6.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学校党委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国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学懂弄通做实。

    责任单位: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尊崇遵守党章,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每年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说明有关情况,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程记实制度。学校党委每年结合年度考核报告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9.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做好学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班子成员的调训工作。完善处级干部培训机制,做好新提任处级干部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教育规律、品行作风优良的干部到学校各级合适的岗位,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知事识人、依事择人,统筹谋划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视野,注重选拔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干部。着眼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长远需要,拓宽渠道,创新机制,大力发现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学校各层级年龄阶段的动态后备干部队伍。为优秀青年高层次专家人才搭建平台,对他们放手使用。配合做好与地方之间的干部交流。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严守选人用人规矩和程序,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政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严格落实推荐提名责任,对动议酝酿、“凡提四必”、推荐考察、研究任职等环节进行重点把关。全面准确了解干部情况,深入了解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注重考察干部师德师风、道德品行、治学精神、学术诚信等表现情况,对政治立场、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有“硬伤”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学校党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根据上级部署进行

    13.加强学校领导干部从严监督管理。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等手段,及时发现学校招生、用人、基建等领域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谈话提醒、面询、诫勉等手段,抓早抓小、“咬耳扯袖”,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问责力度,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认真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以及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重要情况等,及时按规定程序向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请示报告。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关办法措施,查找“四风”新表现新动向,锲而不舍反对“四风”,对公款吃喝、违规出国、滥发津补贴、学术造假等问题露头就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学校每半年自查一次,并在述职评议和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加强调查研究,带头廉洁自律,发挥“头雁效应”,推动形成党风正、校风清、学风好的校园生态。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高校院(系)党建工作

    16.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普通本科高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健全院(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明确院(部)党组织重点工作,针对院(部)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基础保障等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7.指导院(部)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规范院(部)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健全院(部)党组织议事制度, 院(部)党的建设工作事项,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规范院(部)党政联席会议,指导院(部)细化研究事项、具体标准、责任落实等内容。不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院(部)重要事项的决定权。院(部)党组织每学期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1次工作。

    责任单位: 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眼:2018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8.按照政治强、业务好、品行优、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选优配强院(部)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推行院(部)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员行政副职一般应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院(部)党政正职一肩挑的,应配备专职常务副书记。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9.强化院(部)党组织政治功能,指导院(部)党组织制定具体办法,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加强对院(部)学术组织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指导院(部)党组织抓好教师、学生党支部建设,制定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打造过硬支部。院(部)党组织建立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制度,确保每个师生党支部都有人经常联系、及时指导,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师生支部、取得实际成效。

    责任单位: 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加强高校师生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21.优化党支部设置方式,健全学校基层党组织体系,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落实《山东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师生党支部建设标准,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改进活动内容和方式,充分发挥师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2.按照规定及时梳理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指导院(部)党组织每年年初对所属师生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建立提醒督促机制,提前6个月进行提醒,抓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3.建立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长效机制,每年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后进党支部,对班子不强、组织生活不健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开展集中整顿,年底前转化提升达标。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纪委、党委宣传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4.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3年内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5.每年对党支部书记进行1次全员培训,强化党的基本知识、纪律规矩和党建工作方法的学习提高。配合做好上级对党支部书记的调训工作。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6.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省委部署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让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中显现出来。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纪委、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7.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执行青岛理工大学《关于规范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每月固定时间开展组织生活,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经常化,坚决防止组织生活中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8.认真执行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9.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制定《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意见》,实行青年教师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单列,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建立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0.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青岛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把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提高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的比例,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1.严格执行青岛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完善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的有关规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学习研究的党员,按规定做好保持联系和党籍管理等工作。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32.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2个院(部)党组织和师生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到每个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1次。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3.扎实做好学校党组织联系社区党组织工作,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共驻共建。

    责任单位:团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4.落实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定期进行研究,抓好党建经常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建任务和制度不落地等问题。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5.落实党委指导责任,结合业务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和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耳提面命”加强指导,强化问责追责。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纪委、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6.持续推进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师生党支部书记向院(部)党组织述职,院(部)党组织书记向学校党委述职,学校党委书记向上级党委述职。要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综合评价,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7.认真实施学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及时调度检查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突破项目进展情况,着力解决学校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8.强化党建工作保障,配齐配强学校党务工作队伍,每个学院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专心专责抓党建。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 2018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9.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工作培训,不断提高组织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0.健全党务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抓好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认真落实党务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集中培训的要求,做好上级部门相关调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队伍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1.保证师生党支部活动经费和场所,修订完善青岛理工大学《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院(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每个院(部)党组织每年基础经费不低于2万元,在此基础上,接照每名党员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列支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学校将留存党费按50%的比例,返还院(部)党组织。加强对各级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资料室、党建网站、党员教育基地等阵地建设的投入,统筹安排党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责任单位: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各分党委、党总支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42.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适时落实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等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实行职务(职级)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使他们干事有动力、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责任单位: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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