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职责
学院团委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学院团委班子由书记、副书记组成,下设第二课堂管理处、组织建设中心、新媒体宣传处、致新工作室、社团综合管理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6个部门。学院团委下设128个基层团支部,原则上每个团支部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和宣传委员1人,团的骨干与班委一道,开展班级的日常管理服务及思政教育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基层团组织建设与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及各类文体活动。
3.负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4.做好推优入党、文明共建、团干部培训及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并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5.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指导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各项工作。
6.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关心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7.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工办职责
学工办在学院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校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指导,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党团和班级建设。
3.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新生报到注册、军事训练、入学教育工作,做好毕业生离校、学生国防教育以及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5.组织开展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考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组织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初评及发放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和劳动教育;
6.负责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调查、处理,负责学生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初步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能初步进行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有效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班主任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参与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工队伍能力和水平,协助学院做好对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工作的考核与评价;
9.协助院领导做好招生工作。处理学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工作,积极推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工作;
10.负责学院学生档案建设和管理;
11.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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