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实施细则
(2020年9月27日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02号)、《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青理工研究生〔2018〕10号)(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办法”)和《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新政策与学校原有文件的有效衔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推免生有关工作细则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为做好推免生遴选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学校推免办法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名单如下:
组 长:周玉国
副组长:董典同
成 员:曲良波 赵景波 聂廷远 王金龙 宋传旺 周 炜
王日宏 林旭梅 庞清乐
秘 书:张英华
二、2021年推免政策调整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推免办法第八章附则规定“如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时,以国家政策为准”规定。2021年推免调整如下:
(一)推免生类别不再设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
(二)不再为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单列计划。
(三)按照普通推免生分配方式将推免名额分配至相关学院(校区)。
(四)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除需符合学校推免办法规定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规定普通推免生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五)推免生综合排名成绩采用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充分考虑国家政策的调整,兼顾学院政策稳定衔接,制定如下平均素质评价成绩量化指标体系:
1.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平均绩点值)×100] *70%+竞赛获奖成绩*20%+科研成果(论文)成绩*5%+社会服务成绩*5%。
2.平均学分绩点是以申请者前6个学期主修专业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校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登载的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点值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学分绩点按《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竞赛获奖上限分值为100分。主要审核认定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目录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9年纳入排名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目录。
学生有多项学科竞赛获奖的,原则上只取得分最高的1项。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9年纳入排名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目录见附件1,竞赛获奖赋分计算详见附件2。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科研成果(论文)上限分值为100分。经答辩认定,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及以上层次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其中在SCI三区及以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的计100分,在其他SCI、EI、SSCI以及A&HCI检索系统所收录的正式期刊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检索为准)的计75分,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的计50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论文)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社会服务上限分值为满分100分。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评价指标,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类别。每一类别中有重复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1)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满两年者计20分。
(2)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超过1个月的计20分。
(3)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个人独立完成的计20分,两人合作完成的分别计12分和8分,3人以上合作完成的,前3人分别计10分、6分和4分
(4)其他项目:(以下类别,原则上只取一类中的1项,加分上限40分)
①思想道德类(上限40分):在社会实践、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义务献血、帮弱助残、抢险救灾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在国家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个人独立完成的计40分,两人合作完成的分别计24分和16分,3人以上合作完成的,前3人分别计20分、12分和8分
②社会工作类(上限40分):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包括学生党支部书记及副书记,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班长、团支部书记)任期每满一年,考核合格的,计10分,上限30分;担任普通学生干部(主要包括学生会副部长、班级职能委员)任期每满一年,考核合格的,计5分,上限15分;学生工作业绩突出,获评“理工好班长”或“校团干部标兵”,计40分。
③特长能力类(上限40分):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文体竞赛,以及由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等省级以上部门主办的文化艺术比赛活动获奖的,个人独立完成的计40分(国家级)和20分(省部级),集体项目每人计20分(国家级)和10分(省部级)。
④综合获奖类(上限40分):学生个人获评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山东省优秀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含提名奖)等综合奖项的,计40分(国家级)或20分(省部级)。学生班集体获奖的,学生个人不计分。
三、推免计划分配
学院推免名额21名。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综合考虑学院各学科专业评估成绩、拥有硕士点情况、一流专业、毕业人数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决定学院2021年按专业分配推免名额方案(详见附件3)。
当某专业推免计划完不成有空余推免名额时,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可调整到学院其他相近专业。
四、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二)推免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前6个学期(学制为5年的为前8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简称素质评价,下同)排名,应在所读专业全年级总排名前30%(如30%不满足推免要求,可按排名顺延)。
2.外语水平成绩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FEL成绩≥75分(两年有效),或GRE考试成绩≥295分(五年有效),或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PETS-5考试成绩≥60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证明成绩证明。外语成绩应于当年9月1日前获得。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根据上级、学校推免文件以及《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推免程序、时间安排、学院推免名额等内容),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需要回避或报备的,还须报送《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和《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二)召开推免政策宣讲会,对2021年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解读。统计核算学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确定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到学生本人。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承诺书》、《成绩单》(要有教务处公章,原件及PDF扫描件,以zjhm_xm.pdf命名),并按要求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学术专长及其它相关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申请推免学生如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本人所在学院推免遴选工作,还须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四)学院会同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要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严格审核认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1.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的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如有必要,将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3.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4.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每个特殊专长项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5.在专家小组审核答辩过程中,有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小组成员认定学生所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则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学校学术不端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理,学校追究相关学院审查不严责任。
6.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7.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六)按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及专业推免名额,依据推免专业学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按推免专业推免名额的0.5倍的比例确定推免专业的候补名单,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按要求报送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及时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果拟推荐名单中出现放弃推免资格或不合格学生,将按照专业候补顺序进行递补。当某专业因无候补人员或推免计划完不成有空余推免名额时,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可调整到学院其他相近专业。
(七)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经以书面或会议形式以向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研究生处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学校拟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九)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缴费。
六、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
(一)严查学术不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计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三)学院认真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本单位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有关人员,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四)学院推免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
1.学院推免工作举办受理电话及邮箱:
电话:68052213,邮箱qlb@qut.edu.cn。
2.学校推免工作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1)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
Email:jiwei@qut.edu.cn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
Email:yjshk@qut.edu.cn
七、本实施细则若与上级文件或2021年学校推免政策相冲突,按上级文件或2021年学校推免政策为准。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7日
附件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纳入排名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目录
序号 |
奖项名称 |
赛事 类别 |
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A类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A类 |
3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A类 |
4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 |
A类 |
5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 |
B类 |
6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B类 |
7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B类 |
8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B类 |
9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B类 |
10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B类 |
11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B类 |
12 |
红点设计大奖、德国iF奖、美国“IDEA奖” |
B类 |
13 |
UIA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
B类 |
14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和交叉学科建模竞赛(ICM) |
B类 |
15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B类 |
16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B类 |
17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B类 |
18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B类 |
19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B类 |
20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B类 |
21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
B类 |
22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B类 |
23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 |
B类 |
24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B类 |
25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B类 |
26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B类 |
27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B类 |
28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B类 |
29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B类 |
30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
B类 |
31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on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B类 |
32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B类 |
33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B类 |
34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 |
B类 |
35 |
蓝桥杯全国软件与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B类 |
36 |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
B类 |
37 |
“全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B类 |
38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B类 |
39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B类 |
40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B类 |
41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B类 |
42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B类 |
43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B类 |
44 |
中国大学生iCAN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
B类 |
45 |
全国大学生化工安全设计大赛 |
B类 |
46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B类 |
47 |
全国大学生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
B类 |
48 |
全国大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大赛 |
B类 |
49 |
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B类 |
50 |
全国大学生“用友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
B类 |
51 |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B类 |
52 |
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
B类 |
53 |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B类 |
54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B类 |
55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
B类 |
附件2:
学科竞赛赋分计算
学科竞赛获奖赋分=奖项类别分值(A)*获奖成员位次计算系数(Y)
一、学科竞赛获奖类别分值(A)
获奖等级 |
A类竞赛获奖赋分 |
B类竞赛获奖赋分 |
特等奖 |
100分 |
— |
60分 |
— |
一等奖 |
80分 |
100分 |
40分 |
50分 |
二等奖 |
60分 |
80分 |
30分 |
40分 |
三等奖 |
40分 |
40分 |
20分 |
20分 |
二、学科竞赛获奖类别
(一)A类竞赛
(1)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科技竞赛,参赛国家分属在三大洲以上且有多层选拔机制,在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有很高影响力与认可度的等国际全球性学科竞赛(A类竞赛项目,包括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
(2)在全国范围内规格高、水平高、难度高、影响力大,纳入排名的国家部委主办的创新创业权威全国竞赛项目(A类竞赛项目,包括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
(二)B类比赛
(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每年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纳入排名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已列为A类竞赛项目和高职类、医学类、师范类竞赛项目外的项目(B类竞赛项目);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科技竞赛,参赛国家在5个以上的竞赛为国际区域性竞赛或亚洲(亚太)等区域创新创业权威竞赛项目(包括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
(2)对学校在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有很高影响力与认可度的国内外学科竞赛项目(B类竞赛项目,包括红点设计大奖、德国iF奖、美国“IDEA奖”、UIA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等)。
(3)其他学校认定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
(三)特殊说明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utstanding winner按国家竞赛“特等奖”计算,Finalist winner按国家竞赛“一等奖”计算,Meritorious winner按国家竞赛“三等奖”计算。
三、竞赛获奖成员的位次计算系数(Y)
(一)竞赛获奖成员人数大于等于3位的位次计算系数(Y)
序号 |
作者名次 |
位次计算系数 |
备注 |
1 |
1 |
50% |
|
2 |
2 |
30% |
|
3 |
3 |
20% |
|
4 |
4及以后 |
0% |
|
(二)竞赛获奖成员人数为2位的位次计算系数(Y)
序号 |
作者名次 |
位次计算系数 |
备注 |
1 |
1 |
60% |
|
2 |
2 |
40% |
|
(三)竞赛获奖成员人数为1位的位次计算系数(Y)
序号 |
作者名次 |
位次计算系数 |
备注 |
1 |
1 |
100% |
|
(四)不区分位次的竞赛,位次计算系数为1/n(n=参赛团队人数)。
附件3: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2021届毕业生研究生推免计划按专业分配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人数 |
专业名额测算 |
拟分配 |
备注 |
|
1 |
自动化 |
161 |
2.898 |
3 |
“自动化”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个山东省一流专业的比例是1.8%,其余专业比例为1.6%,共有21个推免计划。 |
|
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73 |
2.768 |
3 |
|
3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101 |
1.616 |
2 |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64 |
2.952 |
3 |
|
5 |
网络工程 |
82 |
1.312 |
2 |
|
6 |
软件工程 |
109 |
1.744 |
2 |
|
7 |
软件工程(服务外包) |
82 |
1.312 |
1 |
|
8 |
电子信息工程 |
115 |
1.840 |
2 |
|
9 |
通信工程 |
75 |
1.350 |
2 |
|
10 |
通信工程(移动互联) |
65 |
1.040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