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
为发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示范作用,促进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提高,现组织2018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为优秀的201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平均学绩数≥70(应获学士学位),网上学术检测重复率≤20%(使用学校提供的知网检测),均可向所在学院申报。同等情况下,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奖的优先。
二、评选标准
1. 选题紧密联系科研、生产、工程实际,选题科学合理,具有创新性,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2. 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翔实可靠,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独特见解和创新,学术性强或应用价值高。
3. 论文(设计说明书)层次分明,表述清楚,文字简练流畅;中文摘要简洁,高度概括;外文摘要准确、规范。设计图纸规范、无错误。译文必须与课题紧密联系,准确流畅。
4.评选应严格按《青岛理工大学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基本要求》及《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格式》要求进行,任务书、指导教师评语、指定论文评阅人评语、答辩委员会评语应完整、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统一为五级分制评定。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按不超过毕业生数的3%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校按毕业生数的2%评选校级优秀(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中校级一等奖不超过获奖总数的25%。学校从校级优秀一等奖中评选推荐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2.各学院应及时通知本院师生,成立评审小组,在所有毕业生完成答辩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集中评议,严格评选,宁缺勿滥。
3.各学院必须对参评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检测,重复比应不超过20%。重复比高于20%者,取消其评优资格。学校将对所有参评论文进行网上学术检测,不符合参评要求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四、奖惩办法
1、 对于获得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学生,学校将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荣誉证书,对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学校将颁发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2、 获奖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事后因学院相关责任人把关不严,出现严重学术不端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实认定,将取消已评奖项(追回荣誉证书),对学院相关责任人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学院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2018届校级优秀学士论文篇数见下表:
学院 |
毕业生数 |
推选篇数 |
备注 |
建筑学院 |
262 |
8 |
学院按评选的优先次序排序,推荐不得超过分配篇数 |
土木学院 |
497 |
15 |
环境学院 |
449 |
13 |
艺术学院 |
257 |
8 |
机械与汽车学院 |
779 |
23 |
理学院 |
210 |
6 |
信息与控制学院 |
887 |
27 |
管理学院 |
365 |
11 |
商学院 |
694 |
21 |
人文与外语学院 |
315 |
9 |
合计 |
4715 |
141 |
|
六、 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由于评选工作需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推荐,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青岛理工大学2018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见附件一)纸质版、电子版。
2、 学院申报2018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见附件二)纸质版、电子版。
3、 参评的2018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合成1个word格式文档,包括封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学号_姓名_学院_题目.doc,如201111220_张明_计算机学院_学籍管理系统的开发.doc。
4、电子版申报材料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整理,发至LLB@qut.edu.cn 。
6、请学院认真核实申报材料(申报表、一览表、论文)中的毕业设计(论文)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申报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7、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6:00 前上报实践教学科。
七、学校评选办法
1、学院报送2018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学院务必按优先次序排序)。
2、教务处参照学院推荐和毕业生数确定校级优秀数量(一等奖和二等奖)。
3、教务处将全校一等奖的电子版评选材料发给评审专家,专家按优先次序排序报教务处。
4、教务处参照各专家排序,确定校级一等奖的排序。
教务处
201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