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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学习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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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院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教研室主任分别于11月20日及21日,集体学习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下简称意见)。党总支书记董典同及副院长宋传旺分别主持会议。

主持人分别从文件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理解把握等方面作了解读。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是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也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了基本遵循。会议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意见》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广泛开展并学习贯彻。要通过教研室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要结合学校近期开展的向黄群、宋月才、姜开斌同志为代表的抗灾抢险英雄群体和王继才同志学习有关工作通知、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进行。二要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读,帮助老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和《意见》,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要在全院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三要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新时代对师德师风师能提出了新使命、新任务,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效能,为教师提供更有效的服务、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条件,帮助教师更好地潜心教书育人。四要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对于师德失范行为,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

中心组成员及教师们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指导意见》,努力做到坚定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把握基本定位,增强底线意识,自律自重;提高认识,把立德树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自觉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撰稿:刘亚鹏,宋传旺 审核:董典同)